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厦门市 刚刚,厦门发布最新 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 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 思明区(10个) 1、莲坂新村 2、环岛路曾厝垵社 3、环岛路黄厝村 4、黄厝塔头 5、鼓浪屿内厝澳路 6、洪文石村北片区 7、金象嘉园二期 8、武夷嘉园 9、假日大厦 10、碧湖豪庭 湖里区(1个) 1、殿前街道殿前五组 集美区(3个) 1、龙湖春江郦城2期 2、杏林街道中海寰宇天下小区 3、聚镇10栋 翔安区(1个) 1、锦绣祥安小区一期8号楼 截至2月3日24时,厦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0例(思明区7例、湖里区1例、集美区2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其中危重症1例、重症2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4例(思明区6例、海沧区3例、湖里区6例、集美区5例、翔安区2例、漳州市龙海市1例、湖北省省直辖区1例)。 目前,患者正在隔离治疗。其在闽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月3日,疾控专业人员通过最新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厦门确诊病例在出现病征期间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目前仍为15个。 请这些小区的居民不要担心,各相关部门比您还紧张,已经第一时间对病毒进行了“围剿”—— 该治疗的治疗:确诊患者已转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治疗; 该隔离的隔离:密切接触者已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被找到,全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 该消毒的消毒:疾控工作人员已经对患者住所和公共区域进行了终末消杀,并为小区的日常消毒提供了专业指导。 各位居民只要跟着政府和社区的指引,做好日常预防即可,无需“草木皆兵”。等患者康复出院了,他们还是我们的好朋友、好同事、好邻居。 漳州 2月3日0时-24时,我市新增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1例(芗城区),患者已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在漳发病期间,与其密切接触者5人已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 排除疑似病例3例(诏安县2例、长泰县1例)。 截至2月3日24时,我市共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重症2例)。其中: 芗城区6例; 云霄县2例; 诏安县2例; 龙文区1例; 东山县1例; 龙海市1例。 截至2月3日24时,我市共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4例。其中: 芗城区3例; 诏安县1例。 目前,患者正在隔离治疗,病情基本稳定,密切接触者120人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帮助广大市民及时、准确地掌握疾病线索,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在关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对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主要场所公布如下: 芗城区:芗城区新浦路6号、人民里25号、丹霞商贸城、巷口社区后港。 龙海市:石码镇明发广场。 云霄县:莆美镇福锦中心广场、火田镇圆峰村。 东山县:康美镇城安村。 诏安县:红星乡楼仔村。 2例患者(龙文区1例、诏安县1例)从武汉回漳后直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泉州 2月3日0—24时, 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5例。 其中, 泉州新增4例确诊病例,5例疑似病例! (详情点击阅读:刚刚,泉州新增4例确诊病例,5例疑似病例!) 为回应市民关切, 帮助公众准确掌握疫情线索, 提升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能力, 现将泉州市确诊病例(截止2月3日) 在发病期间曾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提示如下: 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珑景湾小区 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社区东莲花苑、东海街道海景社区海景国际星域、好医联医疗耳鼻喉科 洛江区:马甲镇潘内村顶道坝 晋江市:新塘街道沙塘社区、新塘街道杏坂社区、杏坂社区卫生所、金井镇万佳东方酒店、英林镇英林村晋南小区、英林镇同芳药店、英林镇嘉排村、英林镇西埔村、东石镇山兜村、磁灶镇张林村(张林村张长荣西医内科诊所、张林菜市场)、梅岭街道泉安中路速8酒店、陈埭镇花厅口村 石狮市:蚶江镇山前东区、宝盖镇后垵村 南安市:官桥镇下洋村后林埔、美林街道溪口村、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柳城分行、美林街道西美村、溪口村卫生室、水头镇仁福村、英都镇良山村、官桥镇内厝村、官桥镇周厝村、官桥镇金庄街永生堂诊所、官桥镇下洋村后林埔、码头镇大庭村、码头镇大庭村卫生所、水头镇劳光村、水头菜市场桥西街、水头镇劳光村村医黄文艺家、仑仓镇湖西新村 安溪县:官桥镇恒美村、官桥镇恒美村第三卫生所、城厢镇仙苑、安溪清水岩、湖上乡雪山村中洋 永春县:湖洋镇龙山村,东关镇外碧村,外山乡碧卿林场,东平镇太平村,桃城镇太坪新村,金龙城董记咯摊,永春新华都超市 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青山街、山霞镇田边村 备注:带下划线的地点为2月3日新增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 泉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此外 泉州刚刚发布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文件 泉防控指〔2020〕7号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6号通告 根据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春节后本市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主等)复工应做到“五要五不要”,现通告如下: 一、“五要” (一)要全员健康管理。用人单位要动员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暂缓返工,对已经返回人员要安排14天的隔离观察;要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复工第一天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复工后每日2次观测员工体温体征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隔离;要设立或指定卫生健康协管员,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二)要全面卫生消毒。用人单位和物业服务机构在复工前必须对全部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办公楼宇、商场商户、企业厂区等)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复工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对电梯、会议室、车间、食堂、宿舍、卫生场所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 (三)要鼓励分散用餐。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同时用餐人数,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面对面用餐。有食堂的单位,要加强食堂卫生及用餐管理;没有食堂的单位,建议员工自己带饭、少点外卖。 (四)要加强个人防护。全体员工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用人单位要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员工使用。 (五)要开展宣传教育。用人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员工发放疫情防控资料,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强化社会群防群治。 二、“五不要” (一)不要提前开工复工。除已开工(或运行中)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外,其他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不要隐瞒病情疫情。对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或者有湖北旅居史,或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用人单位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三)不要扎堆聚集聚众。全体员工要减少串门走访,不参加公众聚集活动,不去电影院、餐馆等公共场所以及空气不流通的人员密集场所。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尽量减少外出。用人单位要减少集中开会,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开展日常办公、商务协商、员工招聘。 (四)不要造谣信谣传谣。全体员工要积极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和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五)不要损害员工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保障疫情存续期间暂缓来泉人员适当待遇,优先安排年休假;要保障患病员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