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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5-04-06 17:2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31 次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经征得福建省文物局同意,由福建省文物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国珍(福建省文物局局长)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经征得福建省文物局同意,由福建省文物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国珍(福建省文物局局长)

      臧杰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林粟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才福(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何经平(福建省文物局副调研员)

      林朝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明水(市台办副主任)

      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志(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李云丽(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苏国成(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辉(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 琪(市旅游局副局长)

      叶细致(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根(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许伯钦(市金门同胞联谊会副会长)

      周忠辉(厦门警备区营房科长)

      王丹丹(总政治部311基地广播中心厦门宣传部干事)

      韩 真(市方志办副主任)

      林锦星(市测绘信息中心副主任)

      程 欣(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戴宗垒(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冬梅(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莎莉(海沧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国财(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奕田(翔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我市涉台文物保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云丽兼任,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副处长陈娜担任联络员。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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