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经征得福建省文物局同意,由福建省文物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国珍(福建省文物局局长) 臧杰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林粟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才福(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何经平(福建省文物局副调研员) 林朝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明水(市台办副主任) 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志(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李云丽(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苏国成(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辉(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 琪(市旅游局副局长) 叶细致(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根(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许伯钦(市金门同胞联谊会副会长) 周忠辉(厦门警备区营房科长) 王丹丹(总政治部311基地广播中心厦门宣传部干事) 韩 真(市方志办副主任) 林锦星(市测绘信息中心副主任) 程 欣(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戴宗垒(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冬梅(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莎莉(海沧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国财(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奕田(翔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我市涉台文物保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云丽兼任,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副处长陈娜担任联络员。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2月5日印发 ?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