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2020年绿化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20年绿化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绿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建管并重、严格保护的原则,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力争达到“城中望山、山中看水、水映花树、城景交融”的绿化景观效果。 一、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增或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00公顷),完成40公里绿道建设,完成义务植树80万劳动工日(各区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各区至少要新建和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以上城市片林、5处以上老城区街头小绿地,完成省、市下达2020年宜居环境和“双千亿”建设任务,完成省林业局和省绿化办下达的2020年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义务植树等建设任务。2020年3月30日前,各区应将园林绿化任务支撑项目报送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二、主要工作 (一)巩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成果。继续实施“跨岛”发展战略,构建大花园城市格局。按照“间绿透绿、显山露水”总体思路,以干净、整洁、有序、添彩为原则,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山水风貌,把好山好水好风景融入城市,造就“众星拱月”大海湾花园城市山水格局和“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城市态势,让市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海、记得住乡愁”,既有利于缓解岛内人口拥挤和土地、环境资源紧缺,也有利于改善本岛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与均衡性,岛内进一步拓展城市中心区的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增彩;岛外结合新城建设公园绿地、绿道,不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二)落实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谋划“双千亿”绿化工程,落实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道路绿化提升。加快推动新城、片区道路及退线绿化建设。结合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新城、集美新城、翔安南部新城等新城片区的开发建设,推进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护岸工程、环东海域旅游浪漫线、环东海域新城西洲路及通福路绿化和市政配套提升工程、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五显片区及翔安基地园林绿化项目、翔安南部新城市政绿化、集美新城圣果路、竹兰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杏林湾路彩化、自贸区绿化提升。继续开展绿道、慢行系统建设。岛内推进南北向健康步道(五缘湾一湖边水库一东坪山)项目建设。岛外推动瑶山溪绿道、集美新城慢行系统等建设,建设环山环海绿道,为市民提供更多绿色休闲场所。 (三)持续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稳步推动各类公园建设,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生活愿景。重点是结合翔安机场片区、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等的开发建设和集美新城的完善提升,继续推进九溪口公园、马銮湾新月公园、乌石盘公园、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配套公园等的建设以及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白石山、公婆山公园建设。结合岛内大提升,推进??湖环湖游园建设。结合爱心厦门、健康厦门等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公园绿地游憩、健身设施建设,在公园建设中融入爱心元素,完善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志愿服务驿站、母婴室等公共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建设力度,构建“小、多、匀”的公园体系,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 (四)认真落实世遗大会的绿化提升专项工作。为配合世界遗产大会顺利召开,积极做好会议期间代表来厦参观考察的各项保障工作,各区要按照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厦门市配合世遗大会绿化提升专项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沿线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展示我市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城市风貌。 (五)统筹城乡绿化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城镇和省级森林村庄,努力打造城乡优美宜居环境。加强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小公园。大力推广立体绿化。继续对未实施绿化的BRT桥墩、高架桥桥墩、空中自行车道桥墩、人行天桥、跨线桥等桥梁桥墩进行立体绿化彩化。落实本岛屋顶绿化规划,各区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的同时,思明区、湖里区各完成1公顷屋顶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六)提升绿化行业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公园智能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公园管养经费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督指导,规范对绿地养护管理的专业考评,不断提高绿地的建设、管养水平。总结城市道路绿地试行考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健全考评机制,扩展考评范围,通过奖优罚劣,持续提升全市绿地管养水平。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体系,在《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操作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养护信用评价,将城市绿地养护考评结果运用到评价体系中;逐步开展园林绿化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对完工的绿化工程进行景观效果评价,调动施工员主观能动性,培养“工匠精神”,提升园林成品艺术性和观赏性。建立一线养护人员奖惩机制,开展针对朱红毛斑蛾等园林植物病虫害的全市性联防联控工作。继续推广“市民园长”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增设自助饮水器、自助饮料售卖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免费提供热水,满足市民泡茶、喝水等日常需求,提升公园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加强行业指导,指导各区、各指挥部遵循绿地景观导则、规范,突出区域风格和特色,强调乡土(适生)树种的应用,体现地方特色和植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绿化宣传。积极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通过向群众赠送树苗、开展现场植绿等方式,鼓励引导市民朋友们开展身边增绿、见缝插绿、为家乡故土增绿添彩等活动,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实现形式,重点开展义务植树绿化宣传,组织市民绿化节、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宣传活动,深入校园、社区开展绿化宣传,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发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绿化,营造出人人参与绿化工作的社会氛围,为高素质高颜值之城再添光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机构职能,明确各区绿化办的职责,落实绿化办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的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工作。 (二)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应切实履行投资管理和监督责任,各业主单位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绿化项目的工程质量、形象进度、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等各项工作。各新城指挥部要统筹协调,加强对代建、施工单位的督促管控,按照新城建设相关的导则规划,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新城绿化。市、区园林主管部门强化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管,把好绿化方案评审、工程质监、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景观效果评价,规范文明施工等工程管理。 (三)加强园林绿化效能督查。市、区园林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市市政园林局应加强对各区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考评,评分结果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