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我市于今日起启动2023年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工作。本批次共推出5200套现房房源供承租家庭选择。 目前,我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已近4万户。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承租家庭出现人口与房型不匹配情况,亟须调整房型。为此,市住房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开展此次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 【谁能申请?】 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承租家庭需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 据悉,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本批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申请家庭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以完成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本批次房型调整中,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承租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并在2023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已退出其中一套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并直接纳入受理范围。 【房源如何?】 共5200套现房房源,三房型最多 本批次房源共5200套现房房源,其中一房型521套、二房型1879套、三房型2800套。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具体到各区来看,思明区、湖里区房源共237套,集美区房源156套,海沧区房源1041套,同安区房源1936套,翔安区房源1830套。 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可以选择任一行政区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只能选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房源进行调整。 具体房源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房型调整失效,房型调整顺序号作废。 【如何申请?】 今日起可查询是否符合资格,下月正式意向登记 10月9日至10月20日,申请家庭可线上或电话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房型调整资格。未及时变更家庭人口信息的,要在10月20日前提交承租家庭人口变更信息。 11月1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此规定时间内根据家庭情况自愿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平台”及“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进行意向登记。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可在模块中查询。 11月28日,市住房局将开展该批次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排序在1至5200号的申请家庭,以及排序在5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 【申请流程】 资格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调整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变更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符合房型调整申请条件,但因承租期间未及时变更人口,可在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承租家庭人口变更。 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记: (1)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 (2)纸质材料提交到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