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在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学前教育法有哪些亮点?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第一部系统性规范学前教育法律 从我国教育体系横向层次来看,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作为规范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专门法律而存在,此前,作为教育学制一环的学前教育一直以来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而此次正式实施的《学前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性规范学前教育的法律,全文共9章85条,将学前教育的各项权益保护细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措施。 普及+普惠 有条件地方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国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将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这样的举措让学前教育更普及也更普惠,保障了孩子们的“入学”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所长 易凌云:加大对公办园的投入,同时,也从各个方面来支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服务在建好公办园的同时,支持鼓励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只有这两个途径形成合力,才能让整个学前教育事业朝着安全、优质的方向来发展。 禁止“小学化” 为幼小科学衔接提供法治保障 而幼小衔接问题是多年来家长们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面对当前一些幼儿园存在课程设置“小学化”、分班选拔等“教育抢跑”问题,《学前教育法》聚焦促进幼儿平稳过渡,以法律的方式明确了幼儿园与小学做好入学准备与适应的任务,为幼小科学衔接提供了法治保障。 北京市道可特(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琪:第五十九条规定,幼儿园不能采用小学化的教学方式,也不能教小学阶段的课程,就是为了防止教育的小学化。第十五条还规定,幼儿园不准搞任何入园的考试,或者是测试。小学就是要从零开始教学。幼儿园有违规搞考试的话,那么第七十九条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办法。 当然了,不搞“小学化”教育,不代表幼儿园啥都不教。幼儿园要坚持保育和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 太原市育才幼儿园园长 刘桂英:并不否定幼儿在幼儿园的学科领域教学在这个阶段更好的是给予孩子学习的能力,学习的兴趣和学习的求知欲好奇心。 除了教育内容和方式,幼师队伍的建设也是影响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教育部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幼儿园的园长和专任教师总数为334万人,专科以上学历的园长及专任教师占比为93.1%。 此前幼师待遇低、流动性大等问题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的稳定提升,学前教育法的实施又将给幼师群体带来哪些影响?我们接着来看。 长期以来,我国因为缺乏统一的学前教育立法,使得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规范,幼儿园虐童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引发社会震惊;2024年11月,安徽六(lu四声)安金安区阳光欧洲城爱贝贝幼儿园老师存在殴打、拽头发,竹签虐待儿童等虐童行为;2025年5月,辽宁盘山县一乡镇幼儿园四名老师被指多次殴打一女童被行拘。 北京市丰台区第二幼儿园教师 杨硕:之前咱们社会上有很多虐待儿童事件,像之前可能你有教师资格证,你就可以来(当幼师),但是现在这个法律给我们老师一个标准和框架。 全国模范教师 北京市丰台区第二幼儿园教师 王哲雅:它(《学前教育法》)会给所有的教师的从业者,我觉得是一个法律上的约束,告诉你这个是底线,是你不能触碰到的东西。 规范幼师聘用管理 保障幼儿身心安全 《学前教育法》对幼师聘用管理做出了严格要求,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这些对于幼教工作者的刚性要求,让家长们更加安心、放心。 家长:我们的内心是更踏实了,因为有法律来规范老师的这个责任边界。 保障幼师权益 攻克师资难题 除了给幼师划红线,《学前教育法》也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专章对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地位、薪资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幼儿园教师的尊重和保护。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的高丽已从事幼教工作16年。她表示,此次国家层面出台学前教育法,对于像她一样的“学前人”来说是一种鼓舞。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新区实验幼儿园教师 高丽:16年前可能大家会觉得,幼儿园的老师就是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为主,现在对(幼儿园)老师的印象,就是(幼儿园)老师是一个比较专业的一个角色,一个身份。我觉得《学前教育法》现在更加凸显了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认可和国家对教师的培养。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新区实验幼儿园教师 任静:以前更多的很多的(职称评定)名额,可能是给到中小学(教师),我们幼儿园老师评定职称名额还是很少的。但是出台这个《学前教育法》以后,我觉得我们这个评定职称的这种竞争渠道是更多了。 北京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丰:比如说同工同酬,这些待遇方面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法执教的时候,就对于老师的这样一个专业地位更加明确,也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新闻观察:有法可依 学前教育步入发展新阶段 学前教育有法可依,这对于学前教育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听听你的观察和解读? 从一个人的终身学习来说,学前教育就是起点和发端,它是关乎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一项基础性的工程。而从昨天开始,学前教育进入了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依法兴办的阶段,也就是我们有了《学前教育法》这个专门法来规范国家的学前教育。因为有了法律,过去我们有些模糊似是而非的地方,比如谁是兴办学前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办怎样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应该收费还是免费?学前教育与后续的小学教育应该如何衔接?这些疑惑现在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我想强调的是,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标准,而是一条硬核的底线,只有我们坚持住这条底线,我们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安全和优质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那么,学前教育法开始实施,有几个短板是需要我们尽快补齐的。一个是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客观说,我们学前教育在城乡之间,在普通儿童与贫困、特殊儿童之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如何让学前教育真正惠及农村、惠及弱势儿童,这是我们普及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完成的领域,总体来看就是提供更多学前教育的供给,无论是教育场所、还是师资力量都还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另一个就是继续纠正一度流行的学前教育“小学化”的问题,学前教育法中就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那么无论我们说到的均衡发展、还是纠正冒进的问题,其实核心就是要以“儿童”为本,法律中的表述是: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我想只要我们坚守住这个原则,在法律的保护下,我们的学前教育一定会得到更加优质的发展。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