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妊娠期误服药之后,应第一时间咨询医院医生和药师,经综合分析评估后,做出更为科学的决定。”福建卫生报公益药师、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陈小英告诉记者,药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除了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外,还需考虑胚胎发育的时期、药物的剂量效应以及妊娠期妇女的生理特点,不能依据单一因素就轻易放弃妊娠。 对胎儿有明显致畸影响的药物,陈小英列出了以下几类: ①抗病毒药物,如利巴韦林; ②维生素类,如异维A酸、大剂量的维生素A、维生素k3; ③镇静催眠类,如氯西泮; ④消化系统药物,如米索前列醇、鹅去氧胆酸; ⑤促性腺激素类,如戈舍瑞林、亮丙瑞林; ⑥他汀类降脂,如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辛伐他汀。 陈小英提醒,育龄期男女在备孕时,要避免使用异维A酸治疗痤疮。当使用异维A酸后,育龄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前后3个月应严格避孕。 此外,备孕、怀孕期间,外用药并非绝对安全。外用药物可能通过皮肤渗透进入母体血液影响胎儿,特别是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的药物渗透作用更明显,如长期使用激素类药膏可能会导致胎儿长骨发育异常。 在备孕阶段,为了提高母婴的免疫力、预防某些传染病,可以考虑接种风疹疫苗、乙肝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她提醒,妊娠期用药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对有受孕可能的妇女:一定要注意月经情况,月经是否推迟。 ●对于需要药物治疗的孕妇:用药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同时,应尽量选择小剂量的药物。 ●不小心误用致畸药物的孕妇:应立刻前往医院,由医生及药师综合判断后,给出处理方案。(记者 庄菲菲)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