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45号)文精神,推进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詹沧洲(副市长) 副组长:洪春火(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剑飞(市体改办主任) 刘水在(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林云婵(市委编办副主任) 吕聪成(市计委副书记) 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晓斌(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太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耀辉(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戴碧忠(市贸发局副局长) 邹国荣(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新式(厦门国税局总会计师) 柯建忠(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陈宗团(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品香(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由邹国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七月十四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7月14日印发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