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厦府〔2018〕91号)、《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2019〕240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厦文发办〔2020〕2号)和《厦门市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措施》(厦文发办〔2020〕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拟给予补助82个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0年6月5日起至6月11日止)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89379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