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吕洋 通讯员 詹若楚)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获悉,2025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3月10日至19日发行。其中,第一期为三年期,利率1.93%,最大发行额度150亿元;第二期为五年期,利率2.00%,最大发行额度150亿元。 据了解,储蓄国债安全可靠,收益高于同期定期存款,较受投资者欢迎。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应通过银行柜台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销售面值为百元的整数倍,购买时应认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其中,投资者购买这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2025年3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至厦门市以下银行营业网点咨询购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