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X2020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0〕26号)、《关于X2020G03-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0〕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内??路与舫山西路交叉口东南侧二号地块(编号:X2020G02-G)、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内??路与舫山西路交叉口东南侧三号地块(编号:X2020G03-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