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4万元 摘要:湖北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1月29日起在全市推出2项新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和开展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开展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方面,宜昌户籍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可按现有最高额度(60万元)的1.4倍申请公积金贷款即84万元,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4倍。 2、山东济宁: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两成 摘要: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通知提到,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职工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厦门:人才引进中认定的C类人才最高可给130万元住房补贴 摘要:厦门市对在“青鹭英才优培行动”中认定的C类人才最高给予130万元的住房补贴。在政策待遇方面,在来厦门的前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门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可认定的厦门市C类人才,可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 4、四川资阳:鼓励房企以团购模式销售,优惠价不计入备案价跌幅范围 摘要: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全面实行货币化补偿和改签安置方面,措施提到,中心城区新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或用政府剩余安置房源安置,不再新建安置房。同时,探索建立“房票”安置制度,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探索建立“房票”制度丰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引导货币补偿资金进入本地房地产市场。措施还提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积极开展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团购商品房的营销活动。各级工会组织根据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情况,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协调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商品房和地下车位的购房户给予价格优惠。 5、长沙: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提高为余额的16倍 摘要: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9.08% 。明确个贷率介于75%和80%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6、长沙:个人首套房贷首付比降至30% 其余市州首套20% 摘要:据媒体报道,湖南合理确定各市州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下限。目前,全省13个非限购市州的首付比下限均降至首套20%、二套30%;一个限购市(长沙市)的首付比政策下限,首套30%,二套降至40%。 7、苏州:根据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摘要: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十二方面共计55条措施,其中一方面单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明确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房屋征收搬迁货币化安置,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8、江苏盐城: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至100万元 摘要:盐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余各地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对于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盐城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40%。 9、天津:出台33条政策推动经济 其中五方面涉及房地产市场发展 摘要:天津出台九方面33条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其中有5条政策涉及房地产行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其中,继续实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通过提高购房居住证积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支持政策,以及支持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等措施,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举办好2023年度网上房交会,促进住房供需对接,方便群众在线选房、购房。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坚持因城施策,支持各区精准实施差别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通过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房屋交易等措施,支持居民“以小换大”“卖旧买新”,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用好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按季度评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建立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给予最高贷款额度支持。 10、云南德宏:房交会期间购买新房给予契税额50%的购房补贴 摘要:据“德宏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德宏州第七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将于2月5日至14日在芒市广场举行。在房交会期间对于购房者有优惠政策,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补贴限额不超过2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下调至配备电梯的住宅、非住宅按110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住宅、非住宅按80元/平方米。 11、沈阳:延长职工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至6月30日 摘要:据微信公众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沈阳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提质服务再出新举措”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为稳定经济增长,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出台系列举措,持续实施公积金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沈城缴存企业、职工。在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方面,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职工购房时限由原来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2023年8月31日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购房全款。 12、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摘要: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所谓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是指在政策实施期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清远市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将本人在清远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期款,一次性划转至该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申请1次支付首期款提取业务。缴存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预售商品住房首期款,提取额度按房屋买受人人均份额计算,缴存人及配偶可共享提取额度。 13、河南洛阳:扩大住房补贴范围,青年人才最高获10万元购房补贴 摘要:据“洛阳发布”,河南省洛阳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助力青年创业创新”专场发布会举行,洛阳市进一步扩大住房补贴范围。此次,洛阳市进一步扩大住房补贴范围,将申请租房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至全日制本科(技师),申请购房补贴的扩大至驻洛部队、省属在洛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区以外全日制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分为10万、5万、3万、2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核发,每年发放40%、30%、30%。租房补贴按不同人才标准,分为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七档,每季度发放1次,最高补贴3年。 14、洛阳: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摘要:据洛阳发布,《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下发,明确3方面20条举措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强化金融支持确保市场稳定方面,措施提及,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推动房贷利率进一步下降,个人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并鼓励银行逐步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在科学施策调控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措施提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洛阳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交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此外,积极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结清房产抵押贷款,实现已抵押房屋的“带押过户”,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15、襄阳襄州区:10月底前首次购买新房享2万元补贴及50%契税补贴 摘要: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出台多项刺激措施,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在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新政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襄州区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一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首次购买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和市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属改善型的,给予每套1.5万元的补贴。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3万元的补贴。上述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在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方面,新政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襄州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契税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最高不超过1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 16、南京: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阶段性契税补贴优惠 摘要:南京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十方面共33项措施。其中一方面单列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包括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等。措施提及,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同时,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 17、佛山: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 摘要:佛山住建局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通知称,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异议复查、失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未成年个人住房查询、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业务同时停止。停止查册后,购房按揭贷款则以个人征信上的贷款记录来评判,即“认贷不认房”。 18、山东:逐步提高预售门槛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摘要: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据悉,会上介绍,2023年山东将出台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导性意见,制定《住宅设计标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指导。逐步提高预售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同时,山东省将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租购同权”,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省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此外,山东还将 进一步加大“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力度,管好用好国家专项借款,协调商业银行落实配套信贷支持,紧盯资金支付和工程建设进展,确保逾期房屋按计划节点如期交付。山东将以资金使用、项目开工、房屋交付等情况为重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9、江苏南通:对于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降10% 摘要:南通发布2023年一号文件《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推出50条重磅措施,旨在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在房地产方面,支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然是主旋律,主要提出3条措施:一、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综合运用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通过提高公积金信贷额度、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给予新购房资金奖补等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鼓励开发商建设高品质住房。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融资支持。深入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用足用好专项借款。组织商业银行成立银团,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于该市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降低10%。引导银行机构对基本面好、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压贷、抽贷、断贷,不提高存量贷款周转条件,最大程度压缩续贷时间。三、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替代。 20、发改委: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要分类引导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推动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安置区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农村安置区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有序落户城镇,提高融入城镇能力,强化合法权益保障。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促进多元化就业,大力支持多业态创业,全方位提升就业技能。 21、厦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 摘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及企业,可以在金融方面、土地方面、财政方面和税费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在金融方面,商业银行面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对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支持政策;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政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政策。土地方面,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性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划拨方式等政策;允许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建或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支持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外的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政策;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支持政策。在财政方面,执行中央财政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22、江西: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3286套 摘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江西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开工)目标任务165766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3286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596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245个小区、375652户、25066栋、3718.28万平方米;改造完工任务为1062个小区、343420户、18711栋、3295.7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31973套,基本建成任务64004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72279户。 23、河北雄安新区: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摘要: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印发系列住房相关政策文件,建立起“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雄安新区制定出台了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4类住房配套政策,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制度,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新区住房坚持科学合理定价,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方式进行测算,引导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严格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障新区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雄安新区将根据“一主、五辅、多节点”的城乡空间规划布局,综合各片区功能定位及建设进度等,形成新区住房发展总体安排。 土地 1、成都:中心城区拟出让35宗住宅用地,4月底前陆续组织公告 摘要:成都市发布《成都市中心城区4月底前拟出让住宅用地明细表》,共涉及35宗涉宅用地,合计面积1936亩。按照公告,这些宗地拟在2023年4月底前陆续组织公告。和以往集中供地模式对比,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将先集中发布住宅用地清单,后在供地清单时间内可多次组织公告。 2、海南:印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摘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规划和计划管控方面,在符合规划、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产业园区集中规划布局和建设住宿餐饮、商务金融、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配套服务设施,实行共享共用。支持全省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模式,构建利益分享和投入分担机制,促进产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此外,市场配置方面,对同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实施产业链供地,将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两宗或两宗以上多种用途地块(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让,整体供应,提高产业链项目供地效率。 其他 1、合肥: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将于3月1日起启用 摘要: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消息,该部门组织开发建设了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经前期试点运行,现已具备全面启用条件,将于2023年3月1日全面启用。自存量房平台全面启用之日起,原网签系统不再开放购房资格查询、网签合同新增功能。 2、广州:推进商业银行服务平台与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 摘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商业银行服务平台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告,为推进广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全面开展,现就各商业银行服务平台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通告指出,欢迎各商业银行积极参与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有意开展该项业务的银行,请加快建设和完善银行服务管理系统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功能,推进银行系统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端口对接工作,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3、山东威海:线上房交会将发放千万元购房优惠券每张额度2万元 摘要:2月2日消息,2023山东威海新春线上房交会将于2月4日启幕。据悉,本次新春房交会为期近两个月,分线上、线下两个专场分时段有序推进。线上专场2月4日率先启动,展期为2月4日至3月底。展交会期间,参展企业将推出各种优惠活动,比如:特价房抢购、购房送家电、9.7折优惠等等,助力置业者实现安居梦想。同时,本次线上房交会将通过线上平台发放千万元的购房优惠券,每张优惠券额度20000元。购房者凭优惠购房券可在议价基础上再抵20000元购房款。 4、证监会: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推出更多务实举措 摘要: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增强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政策对科创企业的适应性和包容度。大力推进公募REITs常态化发行。在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出更多务实举措。 ----END---- 文|稻草人出品|锐理数据总部新媒体中心 |